即《中俄改订条约》。1881年沙俄强迫清政府订立的不平等条约。沙俄强占中国伊犁地区,崇厚奉命谈判擅签《里瓦几亚条约》,仅收回部分土地,而划失土地甚多,另偿付“兵费”五百万卢布。清政府改派曾纪泽修约,争回了一部分土地,“兵费”增为九百万卢布。通过此约及其后的界约,沙俄又割占七万多平方千米的中国领土。
《中俄伊犁条约》,一般指1881年曾纪泽签订的《中俄改订条约》(又称“圣彼得堡条约”),有时也指被《中俄改订条约》推翻的、1879年由崇厚擅自签订的《中俄交收伊犁条约》(又称“里瓦几亚条约”)。其中前者是1881年(光绪七年)2月24日是清朝与沙皇俄国在圣彼得堡签订的有关归还新疆伊犁地区的条约。根据条约及其子约,中国虽收回了伊犁九城及特克斯河流域附近的领土,但仍割让了塔城东北和伊犁、喀什噶尔以西约7万多平方公里的领土。两份条约的原本均藏台北故宫博物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