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8年5月,沙俄乘英法联军进攻天津,强迫清政府订立的不平等条约。主要内容为:俄国割去黑龙江以北、外兴安岭以南六十多万平方千米的中国领土,只在瑷珲对岸精奇里江以南的一小块地区(后称江东六十四屯)仍保留中国方面的永久居住和管辖权;并把乌苏里江以东的中国领土划为中俄共管。
《瑷珲条约》,又称《瑷珲城和约》,是俄罗斯帝国东西伯利亚总督尼古拉·尼古拉耶维奇·穆拉维约夫和清朝黑龙江将军奕山于1858年5月28日(咸丰八年四月十六日)在瑷珲(今黑龙江省黑河市爱辉区)签订的不平等条约,该条约令中国失去了黑龙江以北、外兴安岭以南约60万平方千米的领土,把乌苏里江以东的中国领土划为中俄共管;黑龙江、乌苏里江只准中、俄两国船只航行;当时清政府拒绝批准该条约。1860年订立中俄《北京条约》时清政府始予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