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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害人向法院提起诉讼:告诉到法院。[ gào su ]
说给人,使人知道:请你告诉他,今天晚上七点钟开会。(一)、亦作“ 告愬 ”。向上申诉。
《管子·任法》:“贱人以服约卑敬悲色,告愬其主,主因离法而听之。”《吕氏春秋·振乱》:“世主恣行,与民相离,黔首无所告愬。”《汉书·成帝纪》:“刑罚不中,众冤失职,趋闕告诉者不絶。” 晋 李密 《陈情事表》:“臣欲奉詔奔驰,则 刘 病日篤;欲苟顺私情,则告诉不许。” 唐 元稹 《与史馆韩侍郎书》:“ 逢 每寃其父之名不在於史,将欲抱所寃诣京师,告诉於司史氏。” 清 沉德潜 《说诗晬语》卷上:“无可归咎,无可告诉,不得不悵望於天。”
(二)、告知;对人说明。
《史记·龟策列传》:“王有德义,故来告诉。” 宋 杨万里 《景灵宫闻子规》诗:“今年未有子规声,忽向宫中树上鸣,告诉落花春不管,裴回晓月恨难平。” 明 徐渭 《雌木兰》第一出:“把这要替的情由,告愬他们得知。”《警世通言·宋小官团圆破毡笠》:“ 宋金 将入赘船上,及得病之由,备细告诉了一遍。” 魏巍 《东方》第五部第十四章:“有一个想不到的好消息,我本来不打算告诉你们,好保持个突然性。”按,告知义今读轻声。
(三)、特指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向法院控告犯罪人及其罪行,并要求追究其刑事责任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编第七章:“第一百七十九条……第一款罪,告诉的才处理。”
告诉,指诉说,申诉;向别人陈述。语出《管子·任法》:“贱人以服约卑敬悲色,告愬其主,主因离法而听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