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火焰的高温物体(如开水、热油)接触身体而引起皮肤和组织的损伤。
(一)、因身体接触高温物体而引起组织的损伤。
鲁迅 《书信集·致萧军》:“孩子的烫伤已好,可以走了。”
烫伤(scald)是由无火焰的高温液体(沸水、热油、钢水)、高温固体(烧热的金属等)或高温蒸气等所致的组织损伤。常见低热烫伤,低热烫伤又可称为低温烫伤。是因为皮肤长时间接触高于体温的低热物体而造成的烫伤。接触70℃的温度持续1分钟,皮肤可能就会被烫伤;而当皮肤接触近60℃的温度持续5分钟以上时,也有可能造成烫伤,这种烫伤就叫做低温烫伤。